Quantcast
Channel: Mr./Ms. Days (MMDays) - 網路, 資訊, 觀察, 生活美學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0

[聞創] 別創意了,談談原創力吧!論-新一代海報抄襲事件

$
0
0

聞Inside「美工、碼農與文創產業的雜感」,從裡面又聞T.Design的「[觀察]從第30屆新一代設計展海報看文創產業」,xDay 百感交集。

說實話,T.Design的文章,算是事件爆發至今比較完整的批判論述,但我總覺得沒有騷到癢處,也沒踢到要害。

在這裡,我想長話短說(和上一篇相比),說說我對「第30屆新一代設計展的海報被識破是模仿(或說是抄襲)Lomography Spinner 360°的圖案」這件事情的看法。

關於創,或文創,我寫過這篇文章,沒什麼人推,
使得T.Design在引用張大春先生的狗屁文創時,並沒有提到它,我在裡面,其實是反對張大春的文創狗屁論的。過去事,表過不提。
我決定針對創、以及文創,或者更一般而言的”創意”再寫一次我的看法。

這次的抄襲事件,不知怎的,我老覺得有哪裡怪怪,

就像511的王老師末日當時給我的感覺一樣。

這次的新一代抄襲事件,給我帶來的感受,和王老師的末日預言,以及其所造成臺灣人類圈裡超乎尋常的騷動所帶給我的奇怪感受相類似。

王老師錯了嗎?媒體錯了嗎?貨櫃屋錯了嗎?
有位設計界的奇人(團體),說出了我心中想說,卻又說不出來的話語:

iPad都出到第2代了,人類應對謠言的智慧卻還停留在中世紀。倘若真有個以人為對象的世界末日,雖不中,亦不遠矣。 – by Manual. B

是的,王老師錯了,貨櫃屋也錯了,
但是無論是深信不疑的人,還是瞎起鬨的人,也都該負上一些責任。

回到這次的新一代抄襲事件
看著新聞,看著部落格評析,我的心中,無論如何揮之不去的,
是那王老師般的怪怪感覺,
可是,大家說得好像又都沒錯。

但我們不怪台創,不怪設計,那又該要怪誰呢?

臺灣創意中心– 俗稱台創,成立於2003年的國家級設計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並於2004年正式啟動營運。在這次事件中,負責發案(第30屆新一代設計展海報設計)給陳永基設計有限公司


陳永基設計公司– 陳永基先生擔任該公司創意總監,領銜設計的「2009世界運動會在高雄」海報系列榮獲紅點grand prix全場大獎,成為大中華地區首位拿到該獎的平面設計師。

了不起啊!

真了不起啊,台創在關於我們的頁面裡,明明白白寫了「主要任務為提升設計人才原創能力」結果是這個新一代抄襲事件的案主,

真的了不起啊!陳永基先生,沒有公司網頁的設計公司,能夠大案子一個接一個,根據兩個地方的網站資料(1, 2),他還是堂堂﹣經濟部商業司提升商業設計計畫諮詢委員 ﹣經濟部工業局創意設計發展計畫委任輔導專家 ﹣教育部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視覺設計類組評審召集人/評審委員,擔任這麼多公部門的計畫審查委員、諮詢委員,卻沒有確保自己工作室出來的東西是不是合乎遊戲規則、道德規範,結果成為這個新一代抄襲事件的設計執行者。

但實際上,我覺得大家都錯怪他們了

大家都錯怪他們了,台創和陳永基先生都沒有大錯,這件事情,他們根本不應該遭受輿論如此撻伐,基本上,抄襲只是一個miss一個失誤,抄襲,是所有設計成果設計出來之前、之後都可能會被質疑,會被檢驗的問題。

他們或許有錯,但並沒有錯到要讓大家說,台灣的設計不好,創意不對,如此這般。
能夠指摘的,或許只能說,沒有完整檢查抄襲的機制,或者,有檢查機制,但是沒有檢查出來。

抄襲不是原罪。

如果抄襲真是原罪,
那很簡單,開一個規則,
「所有政府主辦、協辦單位所協助生產的設計品都需先行檢查是否抄襲,否則查辦。」就好了,不是?

問題是,要怎麼檢查?
難道說,設計出來的東西,一一往回頭去查,查所有的年鑒,查所有的專書,問問看設計專家(陳永基先生也是專家呀)看有沒有類似的,而,是要查到什麼時候為止,18世紀嗎?還是19世紀就好?什麼樣的東西才算是抄襲,什麼樣的東西才算是類似?我忘了究竟是莎士比亞還是誰,曾說過

「這世界上再無全新的梗」

不管這是誰說過這話,它都非常的有道理。
創意的來源是生活,是所見所聞,每一個創意的背後其實都有跡可尋,既然你我都生活在同樣的世界上,呼吸一樣的空氣,看見一樣的太陽,賞同一顆月亮,我讀過的東西你可能讀過,我看過的東西你也可能看過,是要如何保證你我的作品或創意裡頭的所有成分皆有不同?如何知道多少成分,或是多少比例的創意靈感,是來自不同的泉源?這也是為何常常有人說「不知道為什麼,許多偉大的發明或突破,往往都有兩個以上的人在差不多同一時間想到」不過這有些離題了,以後再說。

沒有全新的梗,
所以,你真的要檢查創意檢查抄襲,查得完嗎?
那麼,規則或許就不應該那樣訂了,那…
「所有政府單位主辦、協辦所產出的設計品都需提供原始素材來源、發想過程,以及至少三個以上的演化版本以供檢驗。」
這下總ok了吧?
好,你覺得ok的話,那表示你外行。

這整個抄襲事件,

該是讓內行人出來說說話了

你罵台創,但你有去過台創嗎?
我去過。
你去過台創,那有跟他們談過案子嗎?還是純參觀?
我談過。
台創是個什麼地方?
是個富麗堂皇的地方,
裡面有職權的員工,一個比一個跩。
但我覺得這都不是問題,
你跩,你花俏,都沒問題,只要沒有太過火,而又能把案子做好,讓台灣…嗯,怎麼說 創意升級好了,
那通通ok。

但現在有三個連鎖問題橫在眼前:
第一:
臺灣的設計案案主(後略),有沒有給足夠的時間給設計工作者做設計,做創意?
再來:
知不知道應該要給足夠的時間讓創意工作者做設計、做創意?
而最後一個問題是:
有沒有本錢給足夠的時間讓創意工作者做設計、做創意?
在這個事件裡,台創是案主,也就是廣告公司/設計公司俗稱的 客戶,也就是千萬要抱緊大腿好來好去的對象。

內行人在這裡,說話了:

客戶有兩種,一種是問東問西,問到最後,設計師只好照客戶喜歡的風格去做的”阿盧(台語,很煩人的人)”,但誰知道喜歡Lomo廣告風的是設計公司還是台創?請見下圖:

真的是證據確鑿,但實在無從確定到底出問題的,導向抄襲這條路的人,究竟是誰,是發案的台創呢?還是接案的陳永基設計公司。

另一種的客戶,是根本不管,想約開會都不給約,神龍不見馬尾,到最後設計公司只好”自己來”。

無論台創和陳永基設計公司,誰是屬於哪一種客戶,哪一種設計工作者,「新一代抄襲事件」,是誰的錯?都錯!

好的創意,需要時間。
這是任何內行人都懂的,

你不懂?
我說,其實你們都懂;
只要看過犀利人妻的,就一定懂。

「每個女人心中都住了一個小女孩 -by 溫瑞凡」
「讓妳心中的小女孩出來透透氣 -by 溫瑞凡」
這是犀利人妻劇情裡頭,溫瑞凡飾演的行銷經理,在和小三一段談天之後,突然被激發出來的行銷靈感。如果當時他沒有推翻發想會議的結果,對部門同仁說「好,還要更好,請繼續發想,我相信我們還能想到更棒的!」他可能也不會得到這個幾乎篤定會成功的好創意,至少,劇情是說他”原本”一定會成功(笑)。

陳永基或者其他的設計工作者需要的事什麼?當然不是小三,

當然不是,恐怕他需要的,是足夠的時間。

好,那這次事件,
有人去問陳永基設計公司從接案,到執行一共被給予了多少時間嗎?

有個學長在柏林念書,認識一位在柏林ART+COM (唸作 Art Plus Com)工作的彼岸同胞,那是世界上最知名的互動行銷公司之一。閒聊的時候同胞說,來到柏林,在ART+COM工作覺得很不習慣,步調太慢了,客戶給的一個案子,執行時間很多時候是整整一年,而案子的前半年,就都在柏林過閒晃,在生活中找靈感。

反觀臺灣廣告公司?天天打仗。
紐約的廣告公司可能也一樣,但,問題是,全世界的廣告菁英可能有一半在紐約,他們可以用世界菁英的一半菁,來換取縮短原創創意生成的一半時間,提高原創創意生成的一半機會。臺灣呢?我們用什麼去換?

案主,或者甚至整個社會,期待要看到設計師生出與世界同步的優秀創意,但是又沒有足夠的資源讓給設計工作者足夠的時間去設計,那是要怎麼設得出來?

好的創意,光有錢沒用,有好的規則(不准抄襲),也沒用,還要有足夠的時間。假設,以上都有了,有錢有規則也有時間,那就夠了嗎?
不夠。

創意本來就不是什麼都 “有了”,就會 “有了!” 的東西。

這就是為什麼我很早就說,創意這兩個字,根本就用錯了(請見「」一文後半部的文創議題討論)我說,臺灣創意中心根本就不應該要叫做創意中心,因為”創意”根本就不容易結構化地管理,有系統地提昇,”設計”還比較容易。(請見「」)

那你說,要怎麼辦?
不要說台灣人年輕人台灣部落客就只會批,不會講方法?
我現在就講看看給你聽。

真正的核心,在於 “原創力” 而不是創意

在台灣,大家很重視創意,
啊,那
假使有一天,有個挪威設計師設計一張好玩椅子,很有創意,
我把它抄過來,然後拿給沒看過原作品的你看,
你會有什麼感覺?
對,
你會覺得這好有”創意”。

看,這就是問題所在。
創意這兩字本身要嘛就太模糊要嘛就太不精確,
臺灣要提倡的
應該是「原創」、「原創力」以及「設計」,
創意這兩個字,就請別再鬧了吧,就請讓它過去了吧。
臺灣之所以創意提倡了這麼久,
還是很多抄襲創意的案例出現,
什麼花博抄長野Jolin抄GaGa
背後的原因,內行人一清二楚:老闆只要好東西,其他什麼都不管。
什麼是好東西?好東西的水準到哪裡?
沒人知道,你不知道我不知道,老闆也不知道,
而那些不管的東西,抄不抄襲就是其中一樣。

以前網路還不發達,業主能接觸到的東西不多,比較容易接觸到的,可能僅僅是廣告公司提供的外國創意範例,這時候,業主反而說不定還覺得 他嗎的果然還是專業公司的專業比較專業 ,有時候也便客客氣氣地尊重設計/廣告公司的專業,只要設計/廣告公司堅持不抄襲,那就還能有好的作品誕生,大家一起成長。
現在可好,網路發達了,業主整天都會看YouTube了,
廣告公司、製作公司,提案天天被打槍,

為什麼人家GaGa的MV這麼酷,為什麼人家長野冬運Logo這麼感人
為什麼你們就是弄不出來?

這下可好,提案提個幾次,團隊氣力差不多耗盡,提案時間差不多用完,提案費也差不多也花光,MV要發了,Logo也快要公布了,卻還沒定案,該怎麼辦?

抄啊!

用力的抄 拼命的抄啊

所以,問題出在哪?
不尊重原創
再說一次,臺灣要提倡的,不是創意,甚至也不是設計,
而是「原創設計」!

臺灣的原創設計一直不被尊重,是行內人早就一清二楚的事,
一個案子5000做到好,兩個案子三週完成,買海報送網站,買網站送App。
誰的錯?
大家都有錯。
這不尊重的原罪,除了來自案主(客戶, 老闆)以外,也來自設計者。
念過設計科技的學生都知道,
誠品賣得最好的設計書,一定是如 Web Design Index之類的設計年鑒。
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沒時間啊,
沒時間發想啊,因為…

還有什麼是比 “抄”更有效率,水準更高的設計?

在我還在接觸設計的時候,
我買過一本Web Design Index,淺藍色的封面,有隻兔子,
翻過一遍以後,我就發誓從此以後我不再接觸它,一本也不買,直到有一天我設計的網站登上下一本Web Design Index為止。
我知道,如果我現在抄,
那麼我就註定一輩子抄。

在那段時間裡,鮮少遇到和我抱持相同想法的人,
從Web Index 1, 2 , 3, 4 買到 56789買不完的彼彼皆是,
從日本網站設計1998 1999 買到美國設計年鑒 19876543 ,每一本買來都當做寶一樣,下一個案主來了,就把曾經折起來的那幾頁給他 “參考”,案主 “參考”完了, “欽點”完,就換設計者自己 “參考”了

我參觀過幾間台灣的設計公司,
擺在最顯眼的地方,一碰就可以拿起來看的,絕對不是過往的設計案例,
而是,各式各樣的設計年鑒和素材集,誰資金雄厚,誰素材多,誰能五千八千一萬二的年鑒買得齊,誰就是老大?

夠了

臺灣的設計環境,產業環境一天不尊重原創力,就一天別想搞創意,
搞出來的,就真的都是狗屁(註:張大春先生說的,不是我說的)。

再問一次誰的錯?
大家的錯。
學校有錯,學生有錯,發案公司有錯,接案公司也有錯,你有沒有錯?
你也有錯。

看了報紙就以為新一代抄襲事件,錯只在抄襲二字的,就通通都有錯!

錯不在抄襲,而在沒有人要原創,那怎麼辦?
靠政府啊!(這當然又是另一個自由市場競爭與政府介入的百年大辯,我就不碰了)
臺灣嘛,地小人稠資源少,不靠政府幫一點忙,靠誰?設計界的陳樹菊嗎?(我承認這個有點不太好笑)
如果政府或者是你,因為搞懂這篇文章,進而搞懂這個問題,
就會知道,需要補助的不是什麼海報設計獎,也不是什麼讓政府單位發案給民間公司設計設計展”原創”海報,
而應該是去想辦法提昇整個產業對「原創意的尊重!」


政府要做的,是開班授課,

授課對象不應該只是設計師、程式人(見北市App課程 打造憤怒鳥第2』、『發展App 工業局獵人頭),而應該要是大老闆,是中小企業,是政府部門發包案子出去的金主,也就是那些出錢的老佛爺,
請他們坐到教室裡把屁股放好,
聽聽看了解看看,到底什麼是創意,什麼是設計,什麼才是原創,什麼叫做抄襲,最重要的是…

了解抄襲在這個時代是一件多麼容易被抓包,而且多麼快能夠被傳開的事。

人家溫瑞凡偷吃小妹妹,而且還偷吃人妻表親,不只很難被發現,而且就算被發現了也還是有觀眾會在網路上聲援他,
而你如果偷吃人家的創意,不只很快會被抓包,很快傳開,而且其羞恥的程度已經到了網路罵聲遍野,不會有人聲援,也不會有人願意為你多做解釋的程度,
大家只會把大變根雞蛋往你頭上丟,然後大罵你無恥、失智。
只有像我這樣的人,才會願意出來說說真話,
說說行內人才說得出來的真心話。(*以上為道德信心喊話)

除了開班授課,讓那些丟錢出來養活千百個設計公司的單位知道該怎麼審案子,怎樣審美,怎樣審創意、審設計,審道德,之外,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辦法,讓產業學會如何「審原創意」,甚至是做更多的事情,透過更多種方法,也讓整個社會「尊重原創力」,不只是設計圈,文化圈、學術圈,都一樣。但都怕離題,故表過不提。

政府要做的,可能還有提撥補助,讓設計案能有更多的執行資源、執行時間,
當然,還有一些完整的配套規則,讓這些錢不會用去把老佛爺的屁股養得更肥,讓創意工作者的荷包更瘦頭髮更少,

臺灣創意中心,應該改名為 “臺灣原創設計中心”

此外,如果大家都認同,政府也認同– 設計就是國力,
那麼至少,國策顧問(名單)裡面應該要具有一定比例的原創力、原創設計背景專家(現在有,但太少),並且,臺灣原創設計中心也應該要有資金、權力,聘請和國策顧問同等級的 Steering Committee(類似督導委員會或指導委員會),來確保台灣創意、文化創意這台概念車不會老是翻車出問題,
此外,這群所謂的原創設計顧問裡頭,也至少要請到一位以上六十年次以後出生的人,才能確保他們在這個時代裡,做對的事情,讓他們

用這個時代的眼神,檢視這個時代的問題;

用這個時代的口舌,問對這個時代的問題。

好,我的”長話短說”就到此為止,有錯請指正,我會隨時修正補充文章裡的不是。

覺得這篇文章能算得上有半分道理的,歡迎你的讚和分享;

而剛剛被我的通通都有錯給不小心點到名的,
承認有錯(笑),想要贖罪的,就也請點個讚分享轉貼出去,

不能苟同的,你可以不按讚,但也請你大而無畏地分享轉貼,然後在下面說說,哪一個地方你最不能苟同,讓更多的人也可以加入他們的看法,

且讓我們席地而坐,討論討論罷。


加入MMDays在facebook的粉絲團 隨時閱讀最新文章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0

Latest Images

Trending Articles





Latest Images